【小编帮忙】中途想退保, 本金24000元只退7000多元-现金网官网

[编辑:冀红]

“我在英大泰和人寿购买了理财保险,现在想退保,本金都无法全部拿回来,当初的介绍人也找不到了,所以想寻求帮助。”日前,谢女士给本报新闻热线8181890打来电话。

退保只退“现金价值”

谢女士告诉记者:“2017年我在永年开了一个门店,通过一场订货会认识了保险公司的燕某,邀请我去听课。我断断续续听了好几次,买了三份保险——理财、意外、医疗各一份,理财的金额占主要部分,听对方说每年存6000元,存期为10年,中间年份可以每年领取利息和分红。开始的四年,的确一直领到了利息和分红。第五年的时候,因为我的店铺没有资金周转,凑不够6000元,就想把这个理财险给退了,没想到英大只给退7000多元,并解释说如果退保不续交的话,之前四年总共交的24000元,现金价值就值7000多元。可是说好了可以一起退的,前面这四年我共交了24000元啊,为什么不能一次性退给我呢?”

“另外,当年在办理手续的时候,对方说可以让我占用一个他们公司的工号,这样的话,虽然是我本人购买保险,但相当于内部员工完成的业绩,还可以享受一部分提成佣金,等于又优惠了一点,所以我就办理了。”谢女士说。

什么是“现金价值”?

根据谢女士提供的保险合同资料,这份理财型保险名为“英大百万财富年金保险(分红型)”,在合同“现金价值表”中,从第1年的“现金价值”列举至第91年,每年分别对应不同的一次性退回本金价值。谢女士根据表格对应查询了一下,坚持每年存入6000元,存满10年共计60000元,完成合同规定,之后虽然不用再往里存钱了,但想要一次性拿回本金的数额,需要在第50个年头上退保才行,越早退保,这60000元的“现金价值”越少。

目前,谢女士已连续存了4年,共计24000元,在第五个年头里想退保解除合同,对应的“现金价值”数额就是7000多元,也就是说排除掉这四年当中享受的利息和分红外,本金要亏掉将近17000元。

她说:“当初给我讲得那么好,又是利息又是分红,结果谁知道是这样,早知道我就不会投这个保险。如今,当初介绍我投保的人也找不到了,我多次找到位于和平路的英大泰和人寿公司交涉,我的本金就是无法全额退还。”

在谢女士提供的现金价值表页面下方可以看到有3条注释,其中第2条对“现金价值”做了解释:本表所列现金价值为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投保人在保险单年度中解除合同的现金价值,以上一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若包含生存给付,则须扣除)及本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为计算基础,按该保险单年度已经过的月份数计算而得,并根据当年度已交保险费进行调整。

保险公司:合同有规定 应当履约

记者联系了英大泰和人寿中心支公司,客服人员康女士说:“有关谢女士的疑问,我们之前沟通过。谢女士是本公司的代理人,也有上岗手续,经过了正规的业务培训,她属于本公司的业务员。她是给自己和家人购买了几份保险,其中这一份理财型保险,她无力续保了,导致想提前退保。按照合同规定,退保是要按照现金价值对应金额退的,经过工作人员翻阅谢女士与公司签署的合同资料,都是她亲自签字投保的,谢女士也得到作为公司代理人享受的优惠条件。现在谢女士表示要临时退保,那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现金价值退了,这样她肯定是有损失的。”

“有关四年前谢女士听课的情况,那并不是理财培训课,那是对上岗人员的专业知识讲解,有关谁跟谢女士讲解的,具体哪个人我也不清楚,应该是具体的内勤外勤老师吧,给她讲解保险专业知识。现在在职的内外勤老师,绝对不会告知投保人可随时全额退保。包括投保后,在本公司回访投保人的电话中,都会对投保人临时退保损失内容做专项提示。”康女士说。

谢女士表示,因为是四年前投保的,当时投保的介绍人早已更换了手机号,对方微信也拉黑了自己,无法找到此人了。另外,对自己没有详细查看合同就签字导致的损失深感后悔。

截至发稿前,谢女士再次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表示记者采访后,保险公司已与其进一步沟通,对方表示会根据谢女士投保具体情况和诉求,汇报给公司负责人,以期在允许的协商范围内,有可能给谢女士尽可能多的退保额度。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胡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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