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是夜间行车的隐形杀手,交警部门日前对滥用远光灯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严查。但仍有一些驾驶员以身试法,还不惜找来“帮手”助阵,但不巧的是,找来的“帮手”劝其接受处罚。
4月18日晚,机动执勤大队三中队的民警在人民路与建设大街设卡对夜间过往的车辆例行检查,20时53分许,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开着刺眼的灯光由西向东驶来。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内灯光良好的情况下,驾车时是不允许开远光灯的。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女驾驶员关闭远光灯,并让其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核查。
当民警告知女子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严重后果,并对其开具法律文书时,女子情绪激动、言辞犀利,不断为自己开启“狡辩”模式,矢口否认民警没有第一时间对其进行违法行为的告知,始终不认可此项处罚。民警回复女子:“有没有及时告知您心里最清楚,若质疑我们的工作方式,那我们身上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就是最好的证据!若对此项处罚有异议,您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女子自知理亏,无话可说。
民警再次让其接受处罚时,女子仍不甘心,居然打电话找来了两位青年男子“助阵”。不料,这两位“说客”在了解情况后,不仅没有“帮”到女子,反而劝阻女子接受处罚。
最终,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女司机接受了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对其进行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是对交通法律法规的淡薄和无视,驾驶员依然我型我素的滥用远光灯行车,不但会给道路埋下安全隐患,也会对自己的行车造成安全的威胁。如果人人都能换位思考一下,文明驾车,那么一定会营造出良好的交通环境。